NO.343:但很会玩手机 (第1/2页)
因为愈是聪明的人便愈是知晓手中的权利该往何处去,理性却不压抑欲望者的常态总是伴随着许多掩藏于阴影下的普通。
乍一看没什么奇特,待到仔细观察乃至搜查时,便少不了一番触目惊心的惊愕。
所以你完全有理由假定一位犯事的企业高管在这之前就经不起查。假定他绝对还存在着其他贪污受贿,甚至是暗自变卖公司财产的记录,只是一直都不给旁人去检查的机会。
你甚至可以假定市面上大多数公司都是这个德性,都存在着黑账、非法恶性竞争,更有些合作、产业手续上的问题。
——但只要没出太大的差错,你的假定都不会成真。
这便是权利。
并非权力,而是权利。
力量不偏不倚的客观存在,而利益却是一份主观追求。
权利的所向正是朝着黑白是非的混淆而去,在它面前,假定的真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它自然而然的存在于此时,你大可以凭着真实不虚的力量撕破帷幕,可在那之后,它仍然存在。
甚至会悄无声息的修补缝合。
顺着欲望。
那欲望流淌于人与人的关系中,当一份个体的影响力强大到可以撼动一整块关系时,权利的概念便就此成型。
也正因为它是顺着人情世故来展现的缘故,所以它不分高低贵贱的普遍的存在于人类文明的各个阶层各个角落,就像公司们的做大做强自是有权利在其中斡旋,可奥默.林顿能直接拉来两位警界新秀以及一位异地局长的操作本身,也同样是一种权利运用的体现。
尽管的确是有许多人喜欢按照权利的体量与成就高度来定义其中的三六九等,但奥默.林顿显然不在其列。
毕竟他也和霍尔海雅一样喜欢琢磨历史文献资料。
这些记载过去的文字是很好的导师,光是琢磨它们都能悟出许多截然不同的,跨越数个领域的理解,而小奥默也正是在那本意为扩充人类示范样本的过程中,有过一些副产物般的理解,譬如:人类文明发展所必然伴随的斗争与协作,正是权利在不同人手中流转环绕、交织碰撞的直观表现。
得出过这一结论的他,心头第一时间涌出的不是厌恶,而是一份立刻自省自查,确认自己能够动用的‘权利’范围的学习示范感。
这样的他自然不会像许多同学一样对大人们的权利运用大感憎恶与嫌弃,而是将其视作一种理所当然。
毕竟在他眼里,这些同学们自己也手握着权利并且还不自知的利用着。
借用人际关系,将自己的期望辐射开来——这样的权利可谓是每个人都在用,它不会反噬自身,却也并不专属自己,并且还常常在运转的过程中与他人的权利产生冲突,导致其中一方的权利基础失效崩解。
这份能量无形,却又因依托价值观而显得分外直观,成为小奥默眼里一套非常清晰的系统,助力他行使人脉,也助力他理解人脉,分析别人的能量可能抵达的极致。
也正是到这一步时,权利与权力的概念差异也开始模糊起来。
毕竟他所要分析的旁人往往也都是立于公众人物与管理者一列,追溯权利也将理所当然的变成分析权力。
可兽之教团的这帮人又有什么权力呢?
一群偷渡客,连合法身份都没有指望,肉眼可见的会端着些假证行走,唯有力量会如五维里分外突出的一项般划出惊人长度的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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