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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傅斯年的婚姻

第56章 傅斯年的婚姻 (第1/2页)

对于傅斯年,我们写了这么多,从出生快写到四十岁了,还没有谈及他婚姻。
  
  其实,傅斯年是早就结了婚的,也就是说早就有了家室。
  
  傅斯年不到十六岁,在天津府立中学读书的时候,爷爷和母亲就为他包办了一桩婚姻。女方叫丁蘸萃,是聊城县乡绅丁理臣之女。这丁蘸萃据说长得很漂亮,是聊城县里有名的美女,而且还略通文墨。
  
  在别人眼睛里,这两家是门当户对,这一对年轻人也是郎才女貌,当时,感情的事可没这么简单。
  
  婚前,两个人是不是见过面,很难说,肯定是没什么机会接触和相处的,相互之间应该说没什么感情,更谈不上爱情了。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乡民,一辈子不当光棍,能娶上媳妇,肯定是件心满意足的事情。什么感情,什么爱情,那东西能当饭吃吗?有了媳妇好好过日子就是了。那时候的国人,一百个人中,至少有九十九人以上,不是世世代代这样的活着吗?
  
  但是,傅斯年不一样,他已经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无力正面反对这旧式的婚姻,但也有自己的反抗方式,就是对这个采取一种无视的态度。好像婚后,他总共只回过两次家。可怜这旧式婚姻的另一个受害者丁蘸萃女士,结婚后几乎是一直在守活寡。
  
  谈到婚姻不能自主的时候,胡适说过:“我不是我,我是我爹的。”
  
  傅斯年对老师的这句话感触很深,但一个人想成为自己,并不容易,但无论如何,到了一九三四年的夏天,傅斯年好不容易凑了一笔钱,做为生活费也好,做为青春补偿费也好,傅斯年和丁蘸萃协议离婚了。
  
  或许,二十二年了,傅斯年终于下决心离婚应该是有新的彼岸了,女方是他的好朋友,一起留学的同学俞大维的妹妹俞大綵。
  
  俞大綵出身名门,父亲俞明颐,曾任湖南陆军小学(武备学堂)总办,湖南著名将领程潜、唐生智、龚浩(抗战时任第一战区参谋长)等均系其学生。母亲是曾国藩的孙女曾广珊,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毕业于沪江大学外语系。不仅精通外语,还写得一手好书法,做得一手好文章,是有名的才女。
  
  和俞大綵在一起,傅斯年显然是陷入爱河了。
  
  胡適曾在日记中记载傅斯年谈恋爱时的情景时说:孟真(傅斯年)在恋爱中已近两月,终日发疯,有一天来信引陶诗‘君当恕醉人’,误写作‘罪人’。我作打油诗调之:‘是醉不是罪,先生莫看错。这样醉糊涂,不曾看见过”。
  
  从胡适日记中的“发疯”二字,和傅斯年所犯的堪称笑话级的笔误可看出,傅斯年在这场恋爱里,脑子已然不好使了。只是,他当时到底怎么疯的,胡适并没有多说。想来,能让胡适用到“疯”字,自是疯到了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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